为进一步挖掘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特色亮点,充分展示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实践成果,积极展现我市担当作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拼搏再创新业绩的积极作为,示范引领全市“三农”工作更好发展,市委农办现征集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
(二)征集内容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总结成效显著、特色突出、具有很好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材料。
1.各涉农区可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选题:一是总结整区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或五大振兴中某一领域振兴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提炼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创新性的典型案例。二是总结某镇(乡、街)在打造兴业之乡、宜居之乡、文明之乡、幸福之乡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总结某村在建设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方面的典型案例,或经济薄弱村发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面的典型案例。
2.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的市级部门可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领域或某项重要涉农政策进行总结提炼,深入挖掘在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
3.其他企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在参与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三农”金融支持、经济薄弱村扶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等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工作模式和优秀成果。
(三)报送方式
1.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将典型案例材料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天津市政务邮箱报送至市委农办(电子邮箱:swnb@tj.gov.cn)。由于之前已经向各涉农区和部分市级部门征集过典型案例,上述单位如有新增典型案例可继续申报,如无则采用之前上报的典型案例,另需按相关要求配齐照片。
2.其他企事业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典型案例电子版(刻录在光盘或U盘)邮寄至市委农办(邮寄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四)相关要求
1.每个单位最多报送三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材料要突出短时新原则,避免大而全,不能写成总结报告。
2.材料内容要客观真实、条理清晰、文字简练,每篇不超过1800字。每篇材料可配3–5张照片,分辨率128ppi以上,每张照片可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五)申报时间
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及奖励
市委农办将对申报的典型案例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天津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入选名单将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优秀典型案例的报送单位将受邀参加我市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推介会,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典型案例材料优先向中央农办推荐,并在我市《天津农村》、“津沽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宣传推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入选的优秀典型案例符合我市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分规定的,将在2022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附件: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市委农办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陈曦丹;联系电话:88290691)
附件
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标题:××××××××
(报 送 单 位)
一、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介绍。
二、经验提炼
总结提炼具体的工作模式、创新经验等。
三、工作举措及成效
具体工作做法以及工作取得的相关成效。
2022年10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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