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委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精神,稳定农业生产供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为前提,坚持未雨绸缪,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产销监测,强化服务指导,注重纾困解难,精准开展帮扶,畅通供应渠道,千方百计稳定生产,维护农业生产供应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解决用工短缺难题。一是要摸清用工短缺底数。切实掌握行业企业面临的用工短缺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建立问题清单,对重点保供、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重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二要立足自身解决问题。要充分利用本地人力资源,协调解决用工问题。三要加强用工信息发布。发挥网络直播、招聘网站、新闻媒体等网上平台的作用,积极协助企业发布用工信息。四是要加强工作协调统筹。对于重点难点用工问题,要积极协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协调解决。
(二)解决交通运输难题。积极协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办理《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出津农业生产物资道路交通运输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专班,逐步为企业办理《通行证》,帮助企业解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难题。
(三)解决资金需求难题。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协调财政部门针对重点行业出台扶持政策,助力企业稳定生产。二是加强保险信贷支持。积极对接金融监管机构,组织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帮助企业融资。积极创新推广农产品保险,降低农业企业生产风险。三是加强信贷担保,指导农担公司加大担保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四)解决产品销售难题。协调商务部门搭建产销衔接平台,推动批发市场和大型商超与农业生产企业精准对接,协助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利用 “益农信息社”“区域农产品电商平台”“津农精品”销售渠道等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做好产销对接。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为农业生产企业纾困解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各涉农区要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将“能发现、敢担当、善解决”农业企业遇到的各类堵点问题作为工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协调,充分盘活属地资源,积极为属地农业企业解决困难问题。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政策宣传、指导帮带、沟通协调等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统筹解决面临的困难问题。
(二)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农业企业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超前介入,防患于未然,尽力将潜在的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疫情防控督导组、技术服务力量,主动掌握农业企业遇到的堵点和困难,分类指导,积极协调,纾困解难。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技术服务部门、执法检查部门要积极向企业宣传保险、贷款、担保、用工、运输等方面的政策,确保相关纾困解难的政策能够到企到人。积极通过天农网、三农动态、属地政府网站等媒体和媒介,大力宣传政策措施。
(四)强化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委成立10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推动组,深入各涉农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涉农区要调配力量,对重点企业实施包保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企业主体、“一企一策”,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指导和协助企业解决堵点难点、困难问题。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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