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益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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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金融局印发关于引流新金融资源入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1〕1号),进一步缓解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慢”问题,打通新金融资源进入乡村的通道,引流城市丰富、智慧的新金融资源入乡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农业农村委拟建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定期向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名单,协调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农业经营主体可自愿填报融资需求:
一、填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或在我市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农户。
2.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无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良嗜好。
二、填报要求
凡自愿报送融资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可自行下载《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申报表》(见附件),按照表格要求准确填写后,将盖章(或签字)的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nyncwnyjr@tj.gov.cn。
市农业农村委将定期汇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纳入我市有融资需求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向金融监管部门及有关银行机构推荐,适时组织召开融资对接推介会,为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对接平台。
附件: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申报表/attached/file/20210517/20210517195149_945.xlsx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从俊琬;联系电话:8829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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