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益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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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实施稳定农业生产有关金融扶持政策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22号)精神,按照“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区级初审、市级复审、公开公示、拨付资金”的程序,我委部署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市级农业重点保供经营主体申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贴息资金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了复核,64家市级农业重点保供经营主体可申请疫情期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314.93万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市农业农村委
2020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双全,电话:882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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