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捷)2月中旬,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云南省将按照“发展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示范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今年力争培育8000个以上。
什么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全国家庭农场发展非常迅速,全国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家庭农场已经接近60万家。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云南省家庭农场达6782个,其中,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的家庭农场2187个,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家庭农场3225个。经营土地面积58.7万亩,在经营的耕地面积中,流转经营的26.7万亩,家庭承包经营的8.8万亩。2018年,全省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25.6亿元,其中,10-50万元的342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0.5%。
云南省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是按照中央部署,把发展立足点放到小农户上,通过财政、金融、保险各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形成一种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让那些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能够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意见》指出,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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