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八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2月13日,市委巡视六组对市农业农村委党委进行了巡视,一并巡视了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2021年1月30日,市委巡视六组向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9个重点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迅速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2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杨晓渡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反馈视频会上的讲话、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天津市情况反馈会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等内容。印发巡视反馈意见,并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讨论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深刻理解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政治属性和关于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市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于2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推动反馈问题整改等做出具体安排,明确提出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零、措施落地、整改见效。制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明确整改任务及步骤,明确整改工作具体要求。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巡视反馈意见的政治性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系统性、紧迫性,明确巡视整改总体要求,确保整改任务按标准、按时限落实到位。组织成立巡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树起任第一组长,沈欣同志任组长,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两位分管干部人事、党建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有关单位党委书记为成员,设立综合协调、督查评估、服务保障、专项整改四个工作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职责任务。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15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讨论整改事项、推动落实整改任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在建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基础上,健全完善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的整改推动机制。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9个重点问题22个具体问题37个问题表现和4条整改意见,按照“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举一反三整改拓展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扎实有效”的思路,排查举一反三整改事项38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21个,共制定整改措施143条,逐一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督导推动,做到“每周一汇总,一月一报告”,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对巡视反馈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情况督导评估,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逐条逐项推动落实。
(四)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示范引领。李树起副市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职责,亲自出席巡视整改反馈会议,亲自参加并指导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审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和领导机构组成,亲自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领导班子自身改起,从主要负责同志改起,从班子成员改起,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起草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排查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作为巡视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担当、积极推进,组织带领相关单位和部门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坚持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制定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方案,成立专班,对整改时间安排、整改组织领导、整改台账梳理、整改效果评估等逐项监督把关。高标准开好2020年度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对标对表,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共查摆6个方面20个突出问题,做到了自我批评坦诚深刻、互相批评一针见血,进一步坚定了领导班子主动担责、狠抓整改的决心。各单位各处室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整改。通过领导带头抓、班子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反馈问题整改和提出意见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共反馈具体问题22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完成率86.4%;提出整改意见4条,已落实4条;修订完善制度36项,挽回损失11.61万元。
(一)关于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尚未学懂弄通做实”问题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天津‘三农’‘十四五’规划”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支部大会集中学习交流、参观见学、主题党日、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百年历史,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贡献、初心宗旨、重大理论成果、伟大精神、宝贵经验,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二是起草制定《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5月31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三是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2次,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研讨班1次,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修订《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报告制度》,明确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调研、“三农”大讲堂等学习形式,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四是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于3月14日组织召开2020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相互交流调研成果,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研究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形成了《市农业农村委2021年度专题调研活动方案》,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总师结合工作分工共确定了14个调研课题,预计10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撰写,12月底前组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
2.针对“回应习近平总书记关切着力不够”问题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深化品牌建设。认定小站稻为“津农精品”品牌,入驻“津农精品”展示中心,并举办优质小站稻推介会,采取线下展示、线上销售的模式,不断提升小站稻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逐步将小站稻打造成国内知名农业品牌。二是加强品牌管护。经与津南区政府、区农业农村委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就加强小站稻品牌管护、搭建全市统筹管理品牌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达成共识,决定组织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委、津南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津南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品牌管理委员会,负责小站稻品牌体系的管理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就重大事宜行使最终决定权,委员会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委分管副主任和津南区分管副区长共同担任。品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品牌管理细则,严格品牌授权管理,实施品牌维权打假、构筑品牌溯源体系、健全产品定价机制、推动品牌宣传推介等工作。目前,品牌管理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品牌管理办公室也已投入工作,研究制定了优质小站稻品牌管理办法(试行)、优质小站稻商标申报程序等制度性文件,现组织技术人员正在编制小站稻品质管控技术标准。三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制定《小站稻品牌宣传系列推介活动实施方案》,以“小站稻香飘津门”为主题,举办小站稻品牌系列推介活动;与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并冠名赞助了第22届“小站稻杯”全国有奖征联活动;先后6次组织小站稻生产企业参加益农信息社展卖活动;依托第二届地域特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小站稻展卖宣传,培育北京高端客户群;围绕“津农精品”,突出小站稻宣传,组织举办《乡村振兴怎么干》专题访谈节目;通过《天津日报》、《天津新闻》、津云等新闻媒介播发宣传报道小站稻相关信息20余篇,有效提升了小站稻的品牌知名度。四是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利用现代化营销方式搭建B2B、B2C采买平台,做到线上线下融合。与市商务局深度合作,利用粮交所商品现货交易牌照优势,以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服务为手段,组织优质小站稻(谷)产业链各方参与竞价电子交易,摸索和打造小站稻(谷)优质优价的商业模式。目前,小站稻产业订单竞价模式已在天津市大宗粮油商品交易平台成功上线,取得了小站稻市场化议价话语权,为实现全国市场公认的高端小站稻(谷)品牌奠定基础。推动甄优农业与国家粳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三品一标,即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五是进一步优化销售网络,持续建立各类旗舰店、直营店、体验店。“天津小站稻联盟电商公共平台”成功上线发布,市民可以登录京东商城小站稻大米旗舰店、天猫商城小站稻旗舰店进行选购。天津食品集团在全市建立5家线下旗舰店、10家直营店以及530余家集团直营销售网点,基本实现了小站稻进社区。益海嘉里、金龙鱼、香满园小站稻系列产品加紧铺货,在华润万家、沃尔玛、永辉、家乐福、物美、人人乐、米兰等超市均可购买,销售势头良好。金世神农、天食小站稻在海南、广东、云南等省高端大米品牌中占有一席之地;云南小站稻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六是深化农商对接机制,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会同市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暨产销对接会,并与“美菜网”“每日优鲜”“京东自营”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借助电子商务手段,发挥电商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了小站稻市场影响,拓宽营销渠道。依托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活动,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党委“深化小站稻宣传推介”倡议书》,号召机关党员干部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推介小站稻,发放我委编纂的《小站稻产业振兴系列画册》,共谋共办“小站稻香飘进社区”品鉴推介活动,截至目前已有45名机关干部在全市45个社区发放《小站稻产业振兴系列画册》近2000余本,举办品鉴活动8场次。在有计划地组织小站稻企业参加“2021年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全国性品牌展销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小站稻品牌推介活动。天津食品集团组织参与展会12次,其中参与外省市展会2次;益海嘉里集团组织北京、天津、太原、秦皇岛等7家分公司开展小站稻推广激励活动,有效扩大了小站稻的影响力。
3.针对“解决农民关注问题有落差”和“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调度会议,制定印发《关于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巩固拓展帮扶成果的通知》,组织各涉农区帮扶办及市、区两级帮扶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市级核查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帮扶质量。目前,各区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大督导力度。与区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采取随时调度、随时巡查方式加强督导,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督促相关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任务。4月6日,到蓟州、宝坻项目建设单位天津食品集团进行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续项目支持力度,提振企业早建设、早完成、早达产的信心;4月20日,深入宁河区困难村项目现场,与区级部门和企业查看项目进度、了解问题、商讨对策、协商下一步工作方案。截至目前,蓟州区苗木种植基地项目已经完成;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八门城镇3个立体养猪楼房建设项目预计10月底完成;宁河区高效设施水培菜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182栋棚室框架建设,投入运营棚室42个,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成;蓟州区别山镇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预计11月底前完成。三是加大整改力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117个产业项目进行市级审核复验,重点对决策部署、任务完成、财务账目、资产归属、保障机制、长效运营、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建管运维和资金资产合法合规,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益。目前,经过全面整改,117个项目中110个项目基本达到验收要求,其中5个未完成项目未开展市级审核验收,还有北辰区和宁河区各1个项目正在进行整改完善。四是加大项目服务力度。聘请专业人员,对项目资产管理和管护运维工作进行指导;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接相关部门,及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接相关政策,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让项目政策持续支持,确保项目能够持久发挥效益。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扶持对象和单位,明确了大力实施产业扶持、生态扶持、文化扶持、组织扶持、人才扶持的重点任务;制定了天津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全市选择有良好基础、有自身特色、有发展潜力、有创建意愿的村庄作为创建对象,为全市乡村振兴探索路径、打造样板;同时,对前两轮结对帮扶的达标村,按照乡村振兴要求进行巩固提升。
(二)关于推动落实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存在畏难心态问题
4.针对“发挥市委农办职能作用不充分”问题和“充分发挥市委农办职能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天津分会场讲话精神,深刻理解领会党中央对党委农办的职能定位,研究部署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充分发挥市委农办在全市“三农”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印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三是加强市委农办秘书处人员力量。关于市委农办的编制与农业农村委混用问题,经与市委编办初步沟通,市委农办为议事协调机构,不能单独核定编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经研究,从委现有人员编制中,给市委农办秘书处增核人员编制2名。四是立即整改市委农办秘书处处长由市农业农村委政策改革处处长兼任问题,经市农业农村委党委2021年3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高宝东同志市农业农村委政策与改革处处长职务。
5.针对“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理直气不壮”问题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讨论交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要求,研究分析工作形势,部署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指导推动各涉农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引向深入,推进我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三是对2021年度“三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职责任务,建立了年度重点任务台账,已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督导推动各单位抓好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要涉农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和备案工作办法(试行)》。五是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日常调度工作。对2019年印发的乡村振兴考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的市级部门列为考核对象,对考核内容、程序等进行了调整。将各项重点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挂图作战系统,现已完成第一季度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已呈报市领导同志审阅,并按照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各项指标排后两名的区进行了约谈,此项工作得到市领导同志肯定。六是开展对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验收,共涉及蓟州、宝坻、宁河、静海、西青、北辰、滨海7个涉农区。截至目前,宝坻区、北辰区已完成市区两级验收并整改完毕;滨海新区、西青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已完成市、区两级验收,正在对市级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体进度良好。七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起草完成《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初稿,召开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部署会,制定印发《扎实开展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暨春季战役的工作方案》,成立五个督导检查组,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厕所革命”、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长效管护机制五个方面开展了明查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共印发“农村全域清洁化明查暗访情况通报”18期,通报问题716个,涉及镇199个次,村409个次,已全部整改。八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初步制定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开展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维情况的工作调研,并形成了调研工作报告。
(三)关于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不彻底问题
6.针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机构改革‘政治目标’尚未实现”问题和“健全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就组织干部处只管干部不管组织,机关、执法队伍、事业单位三个层面之间协同配合不够通畅的问题,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农业农村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关规定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市委农办秘书处、市农业农村委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有关规定,经2021年6月19日党委会研究,鉴于有关组织工作已含在党群工作处职责中,将组织干部处(人事处),更名为干部人事处。二是指导督促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决定调整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群工作部部长兼任。
7.针对“职能设置不合理存在系统性风险”问题和“有效控制体制性风险隐患”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开展调研,形成《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各省市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汇总》、《天津市各区动物检疫职能摸底调查表》,分析全国各省市、我市各涉农区动物检疫工作行政管理主体、检疫承担主体以及相应的“三定”职责。二是认真推进整改。进行了4次专题研究,经党委会研究,拟为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加挂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并增加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职能,目前正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争取。
(四)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8.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和“狠抓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市农业农村委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听取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汇报,查找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研究提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针对“三无”船舶管理缺失、海上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天津市渔船渔港巡查工作规则》,健全完善了渔业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渔业执法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海洋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渔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积极与天津海警局、天津海事局、滨海新区政法委、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接,就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海上生产秩序、避免商渔船碰撞、开展行刑衔接和执法协作等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从4月1日起展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查扣涉渔“三无”船舶280艘,对136起违法捕捞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罚款处理。对“三无”船舶管理缺失、造成海上安全事故多发问题线索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滥发津补贴、“三重一大”决策问题一并追责问责。四是加强渔业执法宣传教育,先后9次到北塘渔港、蔡家堡渔港、中心渔港、大神堂渔港、东沽渔港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强调安全合法生产,提升渔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抓好安全技能培训和演练工作,先后组织开展2次安全救生及消防安全演练,举办3期渔业安全生产培训班,累计培训渔民300多人次,有力提升了渔民的安全防范技能。五是中芬培训中心针对人财物管理混乱问题全面梳理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党支部议事规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事业单位人事聘用管理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关于加强考勤制度管理的办法》、《文件管理制度》9项制度,重新制定了《档案保管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3项制度,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党支部党的建设的意见》、《党支部2021年纪检工作要点》等文件,使各项制度规定更加健全完善。六是中芬培训中心强化科学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须由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需由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批。七是中芬培训中心严格制度落实,突出制度刚性,敢于较真碰硬得罪人,按照《关于加强考勤制度管理的办法》,3月份以来,考勤记录上下班未按时打卡、未填写《外出申请单》共24人38次,均按规定给予扣款处理。
9.针对“抓巡察工作用力不足”问题和“聚焦政治监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提高监督质效”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巡视巡察理论的学习。2021年2月3日,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巡察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明确了党委领导巡察工作主要职责,其中党委主体责任6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3条、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条,完善了党委领导巡察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2020年12月6日,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听取《关于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常规巡察的情况报告》和《关于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协作巡工作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审议。2021年以来,党委会先后听取了渔政渔港处、农业执法总队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听取了中芬培训中心“接力巡”情况报告、水产研究所巡察情况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审议。三是坚持把整改监督融入日常、经常。每轮巡察结束,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委分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2021年2月3日,委分管领导、干部处参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巡察反馈会,并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6月30日、8月6日,委分管领导先后参加了中芬培训中心接力巡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8日,委联系市农业中心领导参加了市水产研究所巡察反馈会。四是全面梳理排查,将巡视巡察等相关内容纳入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做到应纳尽纳,已经完成“两个清单”制定工作并上传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平台。五是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照《关于开展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结对帮扶困难村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结对帮扶困难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进行重新梳理,对整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分别重新报送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部共14个问题已于2020年8月前完成整改,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部共8个问题已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此外,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还制定了困难村帮扶“回头看”工作计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巩固拓展结对帮扶困难村成果。六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抓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做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周督月报机制,每周听取巡视整改推进情况,每月梳理巡视整改阶段性报告,先后到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及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进行面对面督导,对表台账、对标方案督促落实整改进度、整改责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0余项。干部处积极参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督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在巡察组对有关单位进行巡察时,及时提供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方面的有关线索;配合巡察办、巡察组审查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报告,推动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机关纪委强化科学谋划,把日常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开展节日节点教育、警示教育月活动,定期向驻委纪检监察组报送工作报告。
(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0.针对“驻委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聚焦不够”问题和“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聚焦监督重点。聚焦政治监督,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市纪委年度全会报告,梳理监督内容,制定监督任务清单,重点监督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和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市“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实施、提升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结对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到蓟州、静海、宝坻等涉农区田间地头“四不两直”现场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以及农村改革等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坚持日常跟进监督,季度督查推动。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并严格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委联系会商机制,坚持每半年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农业农村委党委专题会商,就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述责述廉、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内容进行联系会商,及时反馈研判全面从严治党的短板弱项。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实施办法,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职能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回头看”。结合中央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审核验收,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接受了中组部的现场检查。4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各单位针对市委组织部指出的问题,围绕“专项整治各环节工作任务是否存在缺失,重点分析问题是否找准找实、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有效、认定处理是否精准到位、工作机制是否完善完备”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持续推进市委组织部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如实报告率。四是对时任干部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4月17日,沈欣同志约谈了时任干部处处长,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020年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针对市委组织部指出的问题,厘清相关责任,对9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五是规范启动问责程序。修订完善《市农业农村委进一步深化党内监督完善追责问责工作的有关规定》,于4月23日印发。六是进一步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4月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农业农村委系统干部担当作为的措施》,通过强化思想铸魂、正向激励、考核评价、正确导向、能力锤炼、典型选树等措施,激励农业农村委系统广大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敢担当、善作为、练事功。
11.针对“机关纪委‘以案三促’存短板”问题和“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以案三促”工作纳入《2021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21年市农业农村委机关“以案三促”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市纪委通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和机关出现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分析,形成典型案例库,进一步增强“以案三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组织机关纪委干部深入学习市委《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办法(试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是把“以案三促”融入日常监督。将“以案三促”工作纳入“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警示教育月大力加强市级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参观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紧盯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典型案例,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12.针对“基层纪检机构存在主责撂荒现象”问题和“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提高监督质效”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指导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在推动基层纪检机构“三转”上精准发力,选优配强17名专职纪检干部,实现了纪检干部由“兼”到“专”的改变,提升了履职能力,推进了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落实落地。二是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真整改纪检干部兼职问题,结合定岗定责,设立专职纪检岗位3个,除专职纪委书记外,已安排2名干部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三是全面开展纪检干部培训。驻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弱的问题,先后三次组织信访、线索和日常监督专题业务培训;从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所属单位遴选三名纪检干部到驻委纪检监察组进行联合办案、顶岗培训;按照市纪委要求,严密组织学习小组学习,坚持每周三结合当前工作遴选主题,组织纪检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解疑释惑;指导所属单位纪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周有专题、月有测评、年度有提高的原则,学习基本法规政策,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委机关纪委组织纪委委员、各支部纪检委员4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为机关纪检干部进一步明晰身份、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探头”作用夯实基础。四是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纪委、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市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政治监督,研究制定2021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监督工作重点任务,为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奠定了基础。五是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真整改纪委“主责撂荒”问题。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纪委于4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的产生进行深刻反思,做出深刻检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于4月20日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书记代表党委做深刻检查,纪委书记代表纪委做深刻检查并做个人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就问题的产生谈了思想认识。印发《关于成立纪检工作小组的通知》,在所属事业单位成立纪检工作小组,强化基层监督力量,建立基层监督人员联动机制,有效保障监督执纪向基层延伸。六是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严格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参加与主责主业无关的会议活动,4月下旬对中心系统领导干部离津外出开会履行请假手续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久治不绝问题
13.针对“党委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缺失”问题和“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芬培训中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额退还超标准发放的带薪年休假补贴。驻委纪检监察组已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纪律审查,对有关班子成员进行问责。二是针对“中芬培训中心人财物长期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开展“接力巡”,巡察组于3月4日进驻,5月4日结束,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核查文件资料16类1000余卷,深入中芬培训中心及所属企业实地调研8次,发现问题26个。6月25日,党委会听取了对中芬培训中心党支部“接力巡”情况汇报;6月30日,向中芬培训中心党支部反馈了接力巡察情况。目前,中芬培训中心正在进行巡察集中整改。三是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对2017年以来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对不符合规定的全部予以清退。重新修订了事业船员出海、停港期间及其他公务有关补助的规定,对因参加党日活动、领取福利、报送材料等事由领取的伙食补助全部清退;对节假日到单位加班等公务活动领取的域外出行补助全部清退。驻委纪检监察组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相关问题线索一并进行调查,对该处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审查。四是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专题学习,重新修订完善了《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预算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大额资金动账管理规定》等10项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流程。
14.针对“党委对整治‘文山会海’无动于衷”问题和“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文印发管理办法(试行)》,对发文实行计划管理,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二是修订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会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会议的统筹管理,尽量压缩会议时长,严格控制参加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保密要求,能合并套开的会议合并套开,能开到基层的会议直接开到基层。三是建立发文开会统计通报机制,及时统计汇总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以市农业农村委名义针对各涉农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情况,要求发文较多的处室(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提交分析报告、研究改进措施,督促各单位、各处室严格落实改进文风会风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切实精简会议文件,为基层“松绑减负”。四是巩固深化“基层减负年”成果,修订《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整治措施(试行)〉的通知》,推动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五是针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发文多的问题,对下发的方案进行了梳理,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今后将严格遵守发文规定,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压减的一律压减,能不发的不发,避免重复发文。
(七)关于维护组织制度刚性权威不到位问题
15.针对“执行党规条例不坚决”问题和“坚决维护党的组织制度权威,坚决执行各项党规党纪”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稳妥处理海洋生态科技园项目农民工欠薪问题,协调市财政局于2021年2月7日拨付市水产研究所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市水产研究所于2月8日将资金拨付施工单位。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填海造陆区挡浪墙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多次沟通,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于2020年12月将挡浪墙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后经再次与市发展改革委沟通,在综合考虑海洋生态科技园项目整体延续性的情况下,将项目名称修改为海洋生态科技园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并于4月底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批复天津海洋生态科技园(一期)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函》,申请项目立项。6月7日,委分管副主任带队就相关事宜与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沟通。8月23日,市发展改革委批准项目立项。三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排查。4月23日对各单位开展学习和排查情况进行了抽查,被抽查党组织均按要求对《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对照《条例》查找了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增强了党内法规意识,提升了党内法规执行力,推进了党内法规在农业农村委系统的有效落实。四是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针对“以处长办公会代替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修订完善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支委会理论学习制度》、《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区分党政议事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支委会决策职能。五是对中芬培训中心超配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问题,鉴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是因机构改革原因造成的,且本人今年10月份退休,根据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经与市委编办沟通,并经4月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市农业农村委党委选人用人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采取到龄退休的方式解决,已报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六是对中芬培训中心增设副处级工会主席问题,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副职职级。七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散落在各职能部门的问责档案全部收集起来,统一到机关纪委归档保管。八是修订完善《市农业农村委进一步深化党内监督完善追责问责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追责问责的原则、职责分工、处理决定执行等内容。
16.针对“党委集体决策质效不高”问题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工作规则》、《市农业农村委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3月10日正式印发,并报市委办公厅备案。二是做好党委会议前期准备工作,提前通报会议议程,提前发放会议材料,要求与会人员提前做好讨论准备。三是合理安排会议议题,根据会议时长科学设定会议议程,保证议题有充足的研究讨论时间。四是全面梳理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借调人员情况,形成了《关于委机关现有借调人员的情况梳理报告》,制定了《关于做好工作专班及借调人员整改的工作方案》,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正在持续推进整改落实。五是建立机关借调人员制度。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经5月2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围绕事业配班子用干部用心不够问题
17.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不足”问题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把加强政治学习,规范党内生活、优化年龄结构、完善专业水平、加强培养锻炼、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等7个方面,作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建设质量,努力锻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的重要抓手,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从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中定向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统一安排,从蓟州区渔阳镇管驿村破格选拔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处级干部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加大引进年轻干部力度。2020年12月,通过全市公开遴选程序,从基层遴选1名公务员,安置在合作经济指导处。2021年初,天津市组织开展公务员招考,市农业农村委公开招考5名公务员,其中,委机关畜牧兽医处1人,委属参公单位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4人,目前5名新招考公务员已经报到。三是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于4月2日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市农业农村委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为推进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提供了制度保障,已对10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四是对系统单位处级职数空缺情况进行了梳理。根据中芬培训中心处级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单位的稳定,经研究,对1名副主任进行轮岗交流,并安排1名机关副处级干部到中芬任副主任,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力量。
18.针对“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问题和“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3月底至4月份,面向系统50余名组织人事干部,开设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网络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论述,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全方位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青班开班仪式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的重要论述,打造负责任有担当的干部队伍》等4门7.1学时课程,教育引导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增强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升组织人事部门业务能力水平,有力有效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落地。二是干部处认真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相关内容的学习,重点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家访工作交流推动会精神,持续推进家访制度落实。目前,已对机关39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家访。三是按照《2020年度市农业农村委基层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方案安排》,对委属基层事业单位及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基层单位共计9个基层领导班子和32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了企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德、能、勤、绩、廉表现,共有37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考核测评,通过数据梳理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将考核结果书面向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以结果为导向,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支撑。四是针对“班子凝聚力不强,以上率下做的不好,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问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2月5日召开党委会,通报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省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2月9日召开2020年度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归纳总结了6个方面21条问题,其中针对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4条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截至目前,3条已完成,1条正在持续推进。五是针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干部职工关心的职级晋升问题,对总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制定了《关于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升职级的动议方案》,正在按程序推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领导班子调整和处级干部职级晋升工作。
(九)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尚未有效根治问题
19.针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和“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市农业农村委党员干部“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原文传达学习鸿忠书记讲话精神,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校准担当作为的标尺》,对强化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增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务实作风,打造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人才方阵,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等提出要求。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围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进一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二是修订完善市农业农村委《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经4月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明确了思想铸魂、正向激励、考核评价、正确导向、能力锤炼、典型选树、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的具体举措,激励干部勇挑重担、担当作为。三是修改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方案,在2020年度考核中设置了3类优秀名额,其中2类专门用于表彰在乡村振兴以及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第一类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以及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考核优秀的公务员,第二类为通过推荐评选产生的承担重点任务、发挥骨干作用、经受重大考验、做出较大贡献、考核成绩突出的公务员。目前,2020年度考核已经完成,最终共有18名公务员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获得优秀等次,此种优秀名额分配以及考核方法得到了广大干部的认可,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四是全面梳理工作专班设置情况。经梳理,目前共有工作专班5个,分别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专班、市农业农村委环境治理指挥部暨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其中有4个工作专班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成立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积极推进整改。制定了《关于做好工作专班及借调人员整改的工作方案》,经4月17日、6月6日党委会研究,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目前,已完成了机关借调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整改,借调参公管理人员还在持续推进整改。
20.针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和“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针对“多个项目未能落实”问题,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项目单位(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2020年无特殊原因预算执行较慢的项目,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削减2021年预算安排。二是为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情况印发了《关于2021年机关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情况的通报》,结合市财政局下达我委项目预算资金情况,目前正在督促各部门抓紧执行,并将对执行情况继续予以调度通报。
(十)关于举一反三强化巡视、主题教育、审计整改用力不够,做好“后半篇文章”举措不实问题
21.针对“主题教育整改缺乏持续用力的狠劲和韧劲”问题和“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与专项治理、学习教育和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9个方面31条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单位。二是加大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问题整改工作督导力度,通过深入调研、实地督导、推动验收等多种措施,及时了解掌握未完工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抓紧施工建设。目前,蓟州区苗木种植基地项目已经完成,其他项目正在加紧落实,预计10月底前完成4个项目,11月底前再完成剩余1个项目。
22.针对“审计整改不实,边改边犯”问题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做好做足巡视‘后半篇文章’”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2次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目前,经责审计等发现的6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个。二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对委系统涉及主要领导调整、单位(部门)整合等重大变动的事业单位,及时开展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巡察办、巡察组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发挥联动作用。三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委2021-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要求、审计预算等内容,拟用3年时间,分三个批次,重点围绕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效益情况,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等,对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审计一遍,做到审计工作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按照计划,2021年将对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院4家单位进行审计,于5月份开始进驻审计,现已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四是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农业农村委系统审计人才库工作方案》,从委机关及系统各单位选定了20名会计师、审计师进入审计人才库,加强了审计工作力量,为全面开展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棉研中心等3家单位项目结余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前全部上缴。
此外,本轮巡视整改中,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38个,现已完成整改37个,未完成1个,完成率97.4%。一是针对“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供应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增长”要求,高质量完成春耕生产工作。开展农产品供应需求调研,建立“菜篮子”稳产保供周报告、月统计制度和农产品监测预警分析制度,并长期跟踪问效。推进“小站稻”种植,印发《天津市2021年设施农业(种植业)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持续推动农业品牌化建设,“津农精品”展销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4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3次。研究起草《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向智能化、信息化发展。二是针对“推动落实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存在畏难心态”问题。组织市乡村“五大振兴”专项推动组研究制定2021-2022年“五大振兴”专项工作台帐,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区强化本区区委农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增强区委农办在全区“三农”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市领导同志联系基层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推动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确定联系点,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协调解决实际难题。对2021年度“三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建立了年度重点任务台帐。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成员单位制定重大涉农政策向领导小组征求意见并备案制度,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全面摸清全市设施农业的存量和底数状况,研究制定设施农业转型提升的具体措施。三是针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制定《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考核评分细则》和《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场考核评分细则》,做到以考促评、以考促建。建立完善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职责,党委及时听取每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确保清单内容可落实、可操作、可检查。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党委统筹督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对2020年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四是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组织机关纪委人员学习《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办法(试行)》。开展基层纪检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素质能力。五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久治不绝”问题。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保证财务运行安全。建立发文开会统计通报机制,及时统计以市农业农村委名义向各涉农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印发文件、组织召开会议情况。六是针对“维护组织制度刚性权威不到位”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思想自觉。对天津市种羊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建设项目及时开展验收,完成竣工报批。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抓好问责“后半篇文章”,重点抓好检查督促整改和受处理干部帮扶回访工作。
共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21个,现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1个,完成率90.5%。一是针对“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由树起副市长带领相关涉农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和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张剑副秘书长带领有关农业企业负责人分别赴山东寿光考察学习,组织区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农业企业赴河北平泉考察,组织召开两期全市设施农业“互学互比互看观摩会”。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回应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关切问题的定期报告制度。出台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对2021年全市“三农”工作做好安排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天津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认真谋划设定“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明确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科学确定“十四五”目标值。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实施机制,健全监测、统计和评估制度,加大推进力度,确保约束性目标如期完成。二是针对“推动落实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存在畏难心态”问题。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抓实区、镇、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日常调度工作,对列入台账的年度重点任务,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针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围绕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完善制度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评估机制,着力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四是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把“以案三促”融入日常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注重抓好重要节点的廉政教育,用好身边的“活场地”“活教材”。对重大部署、重大项目靠前监督,加强日常督查检查。五是针对“维护组织制度刚性权威不到位”问题。在精准问责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市农业农村委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工作规则》、《市农业农村委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提高民主决策质量。开展任职回避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三、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
市委巡视六组共移交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集中整改,初步整治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中央的要求、市委的标准、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深层次的整改成果还不多,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查找根源、分析原因还不够透彻,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广泛,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的力度、决心不够大,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在集中整改期间,有些整改措施在具体落实中存在着“赶进度”的现象,整改落实的质量和效果不够高。三是集中整改期间恰逢年初工作最繁忙的时候,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及时安排部署下去,精力上有所分散,导致有的集中整改工作推进不够及时。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继续着力解决自身问题和不足,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实际行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巡视整改。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党委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以贯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敢担当、真担当、动真格。严格按照整改台账明确的“时间表”,倒排工期、照图施工,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文字整改、虚假整改,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特别是难度较大、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事项,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对策,集思广益、合力攻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持之以恒深化整改。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抓好制度性、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对落实不力、明知故犯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推动事业发展。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建设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庭院,构建津郊兴业之乡、宜居之乡、文明之乡、幸福之乡,努力实现乡村产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文化现代化、治理现代化、生活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三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办好为民实事。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题学习、专题宣讲、专题培训、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等系列活动,用心学习领悟百年党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不断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抓好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提高粮食和“菜篮子”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为正风肃纪和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扎实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聚焦整治部分党员干部“三官”“三盛”“三关”等作风问题,做到“三个坚决处理”“三个坚决不等”,着力破解“中梗阻”,积极营造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激励农业农村委系统干部担当作为的措施》,从强化思想铸魂、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考核评价、强化正确导向、强化能力锤炼、强化典型选树、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激励鞭策作用,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凝聚干事创业强大合力。五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党的政治建设这个统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牵引,着力强化理论武装,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台,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主修课”,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履职能力。
在今后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以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的决心和毅力,不断巩固集中整改工作成效、推进深化整改工作开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党委综合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8290725;电子邮箱:snyncwdqgzc@tj.gov.cn。
中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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